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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访期间因工作需要发生的样品寄送、资料复印装订等费用是否可以报销?

 

回答:(1)出访期间确因开展公务发生的样品寄送、资料复印装订等费用,由出访人提供相关材料(如寄送清单、复印清单等),经项目负责人审批同意,可凭票据实报销。

(2)上述费用应当与因公出访差旅费用同时报销;如差旅费由邀请方承担,或差旅费已另行报销,出访人应在网报单“报销情况说明”栏内进行说明。